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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开展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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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96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02日16:00:35 打印此页 关闭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日前印发 《关于支持鼓励开展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的通知》。

通知指出,智能化技术装备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关键环节,要以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为目标,以建立

健全智能高端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体系为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加强协同,大力实施创新工程和首台套示范应用工程,不断提升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国产化、成套化水平。

通知要求,要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智能化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相结合为切入点,不断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研发推广应用机制,着力发展能够有效补齐产业链短板、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智能高端技术装备、软件控制系统和成套生产线,推动高端智能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协同发展。

要明确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重点,全面开展适用于不同赋存条件、不同开采模式的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重点研发应用自动化控制、智能提升、复杂条件智能开采、智能快速掘进、智能随探随掘或地球物理超前探测、工作面智能物探、智能辅助运输、煤矿机器人、电铲智能铲装、卡车无人驾驶、辅助设备远程操控、智能穿爆、智能供配电、智能供排水、安全隐患智能监测预警、灾害应急智能救援、煤矿高可靠 5G 等智能化技术装备;着力开展煤矿工程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煤矿工业互联网系统、智能化软件系统等研发和应用,加快灾害严重矿井及危险、繁重岗位机器人替代,推动煤矿机器人和智能装备系统集成创新暨无人 (少人) 科学试验矿井攻关,推动煤矿智能装备系统集成创新和科学试验攻关。

通知强调,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装备研发,发挥煤矿智能化发展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实施国家煤矿智能化重大技术装备发展计划项目;加快高端智能技术装备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研发经费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支持和鼓励有关中央企业、重点煤炭企业、煤机装备制造企业、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对科技创新人才给予其科技贡献相当的报酬或激励;搭建技术成果研发应用平台,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定期发布智能化煤矿建设技术装备研发重点方向及技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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